@blackjack 唉,我並不是站在競技體育或者奧運會的哪一方啊,只是路過說一下某段辯護的思路我個人不認可。我並沒有做出競技體育邪惡該死的結論,針對的是論證方式而不是論點,競技體育本身是好是壞,和我要說的無關欸……一個東西養活了很多人,並不能成為它是否正確的決定性理由;也並不是在取締一個(正義或錯誤)的東西之前,必須要找到 alternative。
所以不是把體育產業比作拐賣婦女或血汗工廠,而是說如果用上述邏輯給體育辯護,那麼同樣可以給血汗工廠辯護,所以我覺得那個邏輯不合適。
以及,我根本不知道 fedi 噴奧運是怎麼噴到競技上的,這東西最該噴的難道不是和國家綁定的身份政治麼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