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周」、「週」二字基本互通。兩點差異:
1. 僅「周」可作姓。例:周子瑜、喬治安娜·周。
2. 如表「一星期」,按用法習慣及便校稿統一,用「週」。
其餘相通意義上,皆可用「周」。比較常見的有「周圍」「四周」「周年」「周而復始」「眾所周知」。雖然使用蘋果自帶輸入法鍵入最後兩個成語的選項似乎是將「週」置於優先,但我比較傾向於用「周」,理由是直覺上利於字義的收束。
參考:
1. http://dict.concised.moe.edu.tw/cgi-bin/jbdic/gsweb.cgi?o=djbdic&searchid=W00000029733
2. http://dict.concised.moe.edu.tw/cgi-bin/jbdic/gsweb.cgi?o=djbdic&searchid=W00000029756
@asahisuperdry
> 僅「周」可作姓。例:周子瑜、喬治安娜·周
向杯獻上我最誠摯的感謝,請大家支持周瑜小喬cp!